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通> 政策快讯> 详情

江苏省文旅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公告 时间:2020-09-25 浏览次数:913 标签: 资金扶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财政局:

为规范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6号),我们制定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9月22日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省文化和旅游厅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作为《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

第二条 《实施细则》根据《管理办法》确定的扶持范围分类明确扶持方向、遴选程序、申报或承接主体条件、资金扶持方式、扶持原则和标准等。

第三条 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预算批准情况,结合文化和旅游方面年度工作任务加强资金统筹,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并安排资金。除工作任务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不固定分类项目数量和分类资金总额。

第四条 申报或承接主体条件:项目采用申报制的,申报或承接主体条件在申报指南或申报通知中明确。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的,承接主体条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

第五条 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的,本《实施细则》确定的扶持标准作为采购金额的测算标准,资金按采购合同下达或支付。

第六条 《实施细则》中明确了遴选程序的,按明确的程序执行。其他情形按以下两类遴选程序分别执行:

(一)采用申报制的,执行申报评审程序。申报评审程序主要包括:发布申报指南(通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可选)、会商、公示、报批等环节。可根据业务工作实际,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适当增减环节。

(二)项目事前确定而承接主体不确定的,可以选择政府采购程序、定向委托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属于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符合《管理办法》扶持范围但《实施细则》中未涉及的事项,或《实施细则》中明确为一事一议的事项,均作为一事一议事项,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业务承办处室提出,财务处进行审核,并根据厅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八条 专项资金按项目法和因素法进行分配,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管理办法》明确的扶持范围和项目类型特点,进一步研究探索因素法分配办法,分配办法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另行制定。

第二章 文化和旅游活动类

第九条 扶持方向: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承办或联办的各类文化和旅游(文物)活动。包括:文艺展演(展览)、文化惠民活动、群众文化活动、节庆活动、文物展览、非遗展示、对外及港澳台文化和旅游交流、境内外文旅展会、境内外旅游推广活动等。

第十条 遴选程序:采用申报评审程序、政府采购程序、定向委托方式、有关规定程序或根据有关部门公布的名单确定。

第十一条 扶持方式:补助、以奖代补等

第十二条 扶持原则和标准:

1.对参加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2.对具体承办活动的地方或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3.对国家文华大奖、文化艺术群星奖、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江苏省文华奖、江苏省五星工程奖、江苏省戏剧文学奖等的获奖(提名)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奖补。

4.扶持标准根据活动方案、活动预算、奖项等级、奖项种类和切块经费等情况实行一事一议。

第三章 创建评定考核类

第十三条 扶持方向:文化和旅游(文物)领域创新示范等创建、评定、考核类项目。

第十四条 遴选程序:采用申报评审程序、政府采购程序、有关规定程序或根据有关部门公布的名单确定。

第十五条 扶持方式:以奖代补等

第十六条 扶持原则和标准:

1.根据国家、省以及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年度创新示范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对创建、评级评定和考核项目给予一定的奖补。

2.具体奖补范围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和切块经费等情况实行一事一议。

第四章 优秀艺术作品类

第十七条 扶持方向:省级重点打造的舞台艺术、美术、群众文艺作品和相关艺术门类作品等。

第十八条 遴选程序:采用申报评审程序、政府采购程序或定向委托方式。

第十九条 扶持方式:补助等

第二十条 扶持原则和标准:

1.对列入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江苏省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计划、群众文艺精品创作等的作品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2.对旅游演艺项目、小剧场精品剧目、主题艺术创作、创作采风等项目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3.扶持标准根据项目支出预算、切块经费等情况实行一事一议。

收藏:
主办单位:太仓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运营商:政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8 太仓市双创综合服务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8018531号

关注公众号

负责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