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太仓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太仓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太政发〔2007〕81号)同时废止。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仓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1.2适用范围
1.3突发事件的分类
1.4突发事件的分级
1.5工作原则
1.6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
1.7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2.3工作机构
2.4港口、镇(区、街道)
2.5现场指挥部
2.6工作组
3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
3.1风险防控
3.2监测
3.3预警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2先期处置
4.3指挥协调
4.4处置措施
4.5信息发布
4.6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恢复重建
5.3调查评估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
6.2财力保障
6.3物资保障
6.4安全防护保障
6.5治安维护保障
6.6医疗卫生保障
6.7交通运输保障
6.8通信信息保障
6.9公共设施保障
6.10基础信息服务保障
6.11科技与产业保障
6.12区域合作保障
7预案管理
7.1预案编制与修订
7.2预案审批与衔接
7.3预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