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宣贯交流会在南京召开
为做好新修订的《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11月22日在南京召开《办法》宣贯交流会,副厅长金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金文指出,我省已步入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中后期,城乡建设从大规模增量建设为主转变为以存量更新、注重品质提升为主,实现“安全”“宜居”“韧性”的城乡建设目标,迫切需要高质量的城建档案予以支持。她强调,修订《办法》是省政府基于新形势下城乡安全建设和治理的需要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各地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担当,进一步加强制度配套、标准配套和工作要素保障,推动城建档案管理与工程建设管理领域各条线工作的衔接与协同,提高城建档案工作的政务服务效能;要以“广通达、高渗透”为目标开展好《办法》宣贯活动,持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会上,各地围绕做好《办法》贯彻落实、2025年工作思路以及全省城建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建议等3个主题作了交流发言。各设区市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以及职能处室、城市建设档案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 场
陈珊/文
南京市城建档案馆汪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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