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不良行为信息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 )、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建筑工地扬尘监管信用扣分发布机制的通知》(苏建函建〔 2022 〕 479 号),现将 2024 年第 四 季度全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不良行为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开。
因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不力被记录重大不良行为或一般不良行为的,将扣减企业信用分,扣分值和扣分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2024年第四季度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不良行为信息汇总表
内容右侧: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