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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江苏省煤炭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5-04-28 浏览次数:12 标签: 其他政策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江苏省煤炭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关于

报送2025年度江苏省煤炭工程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8 16:10 信息来源: 人事教育处 浏览次数: 52 次

矿安苏〔2025〕3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5年全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4〕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职〔2025〕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煤炭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和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者,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中符合《江苏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3号)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报送程序、时间及要求

1.各市属企事业单位对推荐评审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经各设区市职称主管部门复核,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省属企事业单位对推荐评审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申报条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2.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申报人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3.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同意后报送我高级评审委员会受理。

4.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纳入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结合实际情况,对引进吸收、推广应用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过程中取得关键性技术进步的;或长期从事煤炭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主持完成较大难度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取得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或在煤炭工程领域自主创新业绩突出,作出行业内较大引领示范作用,并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达到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业绩条件的基础上,由2名以上本领域或相近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相应职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6.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职称〔2021〕132号)的有关规定,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7.继续教育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改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3。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形式参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08号)执行。

8.申报人员网上申报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与申报评审纸质材料一并上报。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5月12日,截止时间为7月21日。

9.2025年7月31日为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日期,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将评审材料报送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鸿瑞大厦1号楼1021室。

10.所有申报人的复印件材料,均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报送材料要求字迹清楚,印章齐全,装订整齐,手续完备。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1.申报材料应由本人负责整理,单位负责审核报送。

2.经县(市、区)和设区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

3.申报人填写 “江苏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申报网站学科为其它的申报人,表中“送审学科”请按本人实际学科(专业)填写。

4.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一式五份(用A3纸打印) 。

5.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原件)一份。

6.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思想品德、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及奖励等情况,用A4纸打印)1份。

7.申报人近五年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8.申报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各1份。

9.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各1份。

10.申报人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11.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撰写发表的论文、论著、报告等(复印件)各1份。

四、材料装订要求

全部材料三个分册,分类排序装订。每个分册须注明页码。

第一分册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技术业务工作总结(含简历情况)。

第二分册 各类证明材料〔含学历、学位、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继续教育证书和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第三分册 论文、论著或译著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打印目录并装订后,每人一袋,贴好材料袋封面并按要求填好封面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退回。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江苏省煤炭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不需要装订。《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江苏省煤炭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请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http://yjglt.jiangsu.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五、其他有关要求

1.为进一步探索多样化人才评价方式,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作为人才评价的主要标准,根据煤炭工程专业的特点,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全部进行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为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材料的主要部分,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

3.申报人员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31日,其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4.材料袋封面请标注姓名、联系电话、申报专业等信息。

5.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6.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江苏省煤炭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为500元/人。评审费请汇入账户(账户名: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账号:430101110900102838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方巷支行)。联系电话:025-83332410。

附件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doc

附件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材料袋封面格式、分册目录格式.doc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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