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度能源消耗强度目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
根据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苏府办〔2019〕144号)文件要求,我市2019年单位GDP能耗降幅目标为3.4%,增量进度控制目标为28万吨标准煤。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苏州市对“十三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太仓市2019年度能源消耗强度目标分解下达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将节能降耗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跟踪、强化措施、周密部署、科学组织,确保全市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4%的约束性目标。
附件:太仓市2019年度能源消耗强度目标分解表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仓市2019年度能源消耗强度目标分解表
地区 | 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目标(%) |
全市 | 3.4 |
港区 (含浮桥) | 3.4 |
高新区 (含科教新城) | 3.4 |
城 厢 | 3.4 |
沙 溪 | 3.4 |
浏 河 | 3.4 |
璜 泾 | 3.4 |
双 凤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