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太仓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经发中心(局)、企管站: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适应经济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培育制造业“隐形冠军”,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振兴实体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现就2018年度太仓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推荐条件
1、在本市注册的制造业中小企业。
2、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上年度研发及装备升级和数字化、智能化投入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3、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500万元以上(含2500万元),或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十位。
4、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安全管理等管理体系。近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
5、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的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
6、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列入1123行动计划名单内民营企业、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含认定、公告等)企业,以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服务、新模式的企业,优先予以认定。
对达到省级科技小巨人标准的企业,将推荐上报省科技小巨人(省级小巨人标准详见附件2)。
二、申报推荐程序及要求
1、实行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表头加盖企业和所属区镇印章。
2、申报企业登录太仓市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taicangqiye.cn),填报《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表》,纸质材料需要提交申报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请各镇(区)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核实数据,经汇总后,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管理科。
4、各地推荐申报工作于3月9日前完成。
联系人:孙剑玲(0512-53574934)
附件1: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2: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实施意见(2017-2020).doc
附件3:承诺书.doc
太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