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通> 政策快讯> 详情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和圣、百趣)

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26 浏览次数:1738 标签: 其他政策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和圣、百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6668029

邮箱:tcgqhb@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太仓和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汽车充电桩外壳5万件等产品项目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浮桥镇红新路12-3号
太仓和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苏州汉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太仓市华太消声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充电桩外壳 5 万件、汽车变速箱底壳 5 万件、日用品配件 10 万件、电子配件 100 万件。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全厂生活污水须收集后接管至太仓市江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共设1个排气筒,废气污染物包括非甲烷总烃、甲醛、苯、氨、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甲苯、乙苯、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2 苏州百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物专业科技服务和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港路52号11号楼301室
苏州百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凯思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购置布鲁克Tims Tof液质联用仪、AB SCIEX 6500+液质联用仪、赛默飞 OE 120液质联用仪、赛默飞 OE 240液质联用仪等设备建设生物专业科技服务和检验检测服务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为医院、高校、企业等科研客户提供质谱检测服务。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试验器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须收集后接管至太仓市江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共设2个排气筒,废气污染物包括非甲烷总烃、氨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分享到:
0
收藏:
主办单位:太仓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运营商:政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8 太仓市双创综合服务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8018531号

关注公众号

负责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