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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启动

来源:太仓科技 时间:2025-02-14 浏览次数:508 标签: 科技、创新创业

2025年度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启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推进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设,聚力打造人才友好型城市,大力引进苏州高质量发展亟需的创新创业人才,现启动2025年度第一批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全市产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大力引进、扶持围绕我市10个重点产业集群和30条重点产业链开展基础研究、重大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本年度重点鼓励人工智能产业领域项目申报,给予倾斜支持。

二、支持类型和条件

征集项目类型包括重大创新团队(已落户)、创业领军人才(已落户及未落户项目、本土成长人才)

(一)重大创新团队(已落户)

重大创新团队主要支持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快速抢占产业制高点的人才团队。已落户项目基本条件如下:

1、团队由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组成,至少3人。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引进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团队领军人才及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管理经历。团队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研究成果居国际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

3、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团队成员总股权占比不低于30%,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创新团队的成员应在引才单位担任高管或关键研发项目负责人及以上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全职到岗工作,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5、项目总投入不少于1亿元,目前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重大创新团队创业类也可已获得社会融资不少于2000万元),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6、团队于2022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创业或全职引进到苏州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

(二)创业领军人才

创业领军人才主要支持既通科技又懂市场,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来苏州创业,对我市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起到引领促进作用的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分为已落户项目和未落户项目。

1、已落户项目基本条件如下:

1)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和全职创业的人才。

2)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或现代服务业企业,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4)申报2025年第一批次项目的申报人应于2020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2022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申报2025年第二批次项目的申报人应于2020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2022年7月1日-2025年6月15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

5)苏州本土创新体系培养的且首次在苏州创业的人才,仅限2025年第一批次申报。基本条件除满足上述条件(1)-(3)外,还应满足:申报企业为人才在苏州首次创办的企业,企业于2022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原则上人才全职在苏州创业。

2、未落户项目主要支持拟来苏州创业的人才,优先支持各地重点推荐和支持的海外人才。基本条件应满足上述条件(1)-(3),并在获得创业领军人才认定资格后,于2026年6月15日前在苏州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

三、主要扶持政策

立项的团队、人才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对获得立项的重大创新团队,给予1000~3000万元的项目资助;团队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2、对获得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分层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获得500万元项目资助的给予200万元购房补贴,其余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创业领军本土成长人才不享受购房补贴)。对项目承担期结束、通过验收且成长性较好的创业领军人才,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项目滚动支持。

四、申报受理

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全程进行网上申报,经单位及人才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后择优立项支持。

(一)太仓市项目遴选

1、申报创业领军人才项目,请登录太仓人才总入口(https://gccrc.tcrc.com.cn/#/details/kjlj)或登录人才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服务平台(https://zwfw.taicang.gov.cn/applications/tc-talent-integration/index.html#/),进入项目预申报系统,选择相应预申报类别,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和创新创业计划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所有附件材料均需为原件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申报重大创新团队(已落户)项目,请扫描文件下方二维码下载申报书模板填报。

3、项目遴选截止时间:2月24日17时。

(二)正式申报

1、申报人及单位访问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专题网站:https://sst.suzhou.gov.cn/gslj,点击“开始申报”,按系统提示注册登录后进入申报界面,选择对应申报类别,点击“办理”后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申报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登录“https://sst.suzhou.gov.cn/”先行注册。系统填报开放时间:2025年2月10日9时。

2、集中受理时间

第一批受理重大创新团队(已落户)、创业领军人才(已落户及未落户项目、本土成长人才),重大创新团队(已落户)网上集中受理时间:2月10日9时-2月28日17时,创业领军人才(已落户及未落户项目、本土成长人才)网上集中受理时间:2月17日9时-3月28日17时。

五、相关事项

(一)请各区镇主管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申报遴选工作,未参加遴选的企业不得参加2025年度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正式申报。

(二)正式申报要求以苏州市科技局通知内容为准。

(三)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根据项目情况分年度拨付;创新领军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采用引导+后补助的方式拨付;获得认定资格的未落户项目资助经费待落户后根据实地考察或核定情况,立项后分年度拨付。获评立项的人才购房补贴由市人社局根据《苏州市完善人才乐居保障实施办法》组织拨付。

(四)申报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对弄虚作假的,特别是申报人学位、经历、企业团队成员等核心要素出现造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等。

(六)同一人才项目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且不得在同一年内连续申报。同一家企业本年度申报创新类人才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已获得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己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七)对特别优秀且各地重点扶持的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人才项目,经各地区推荐,可在学历、企业注册时间等申报条件上适当放宽。

(八)联系方式: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科 53890680

区镇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1、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2、2025年度苏州领军人才申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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