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太仓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办法》(苏委办发〔2018〕107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成立太仓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韩 飚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蔡 健 市大数据局专职副局长
黄 海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严 俊 市委“两新”工委专职副书记
刘 菊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
吴向阳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徐向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联动中心主任
李 丽 市委编办副主任
陈伟峰 市发改委副主任
包顶益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红亚 市民政局副局长
项建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蔡 峻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玉柱 市审计局副局长
周叶萍 市接待办副主任
方海清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蒋志达 市税务局副局长
张丽琴 人行太仓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周红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批准,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并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能
(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研究拟制社会组织管理的重大制度政策、完善体制机制,适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
(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督查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压紧压实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社会组织管理事项。
三、职责分工
市委组织部:对市管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进行指导,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和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创新,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的有效覆盖。
市委宣传部:指导协调有关社会组织的宣传工作;指导社会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社会组织舆情动态研判工作;发展、指导、服务网信领域社会组织,推进党建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建设和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等情况的网上宣传,营造有利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良好网络氛围;指导、协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社会组织网上舆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社团管理。
市委统战部:牵头负责社会组织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了解掌握社会组织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基本情况和利益诉求,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加强社会组织中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养使用;引导社会组织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服务社会。
市委政法委:调查研究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市委编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机构建设。
市发改委:将社会组织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市民政局,共同牵头组织开展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做好脱钩工作;将社会组织纳入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管理和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开展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社会组织的公章备案,配合有关部门收缴非法刻制的社会组织印章;协同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活动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负责依法查处境外非政府组织通过我市社会组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