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重点展会申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2 5 年贸易促进计划重点展会 参展 单位 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 江苏省境内注册 且 参加 202 5 年江苏省商务厅贸易促进计划内重点展会 的 单位(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 参展单位 ) 。参展单位未被列入“信用江苏”网站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二、支持内容
支持 参展单位支付的 展位费,不含其他费用(如运输费、人员费、会刊费等) 。 参展单位在系统录入时据实申报。 审核时, 货物贸易类展会,每平方米展位面积展位费 申报 上限 6 000 元 ; 服务贸易类和 电商 类展会,每平方米展位面积展位费 申报 上限 8 000 元 。境内重点展会每个展会补贴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 。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在 “江苏政务服务” 官网进行法人注册( https://www.jszwfw.gov.cn/ ),然后在江苏省商务厅网站( http://doc.jiangsu.gov.cn/ ) 首页点击“业务平台”,选择 “全省商务在线业务系统” ,使用上述注册账户登录后, 点击 “江苏省展会扶持资金申报系统” 进行申报。已注册用户可继续使用现有账户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单位 应按要求上传清晰有效的 申报材料 电子版或 彩色 扫描件,原件应妥善保存备查。
四、申报时间
“江苏省展会扶持资金申报系统” 将于 4 月 8 日起开放 。
开展日期在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的展会项目 申报将于 202 5 年 5 月 26 日 17:00 截止 。
开展日期在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的展会项目 申报将于 202 5 年 7 月 21 日 17:00 截止 。
开展日期在 7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的展会项目 申报将于 202 5 年 11 月 17 日 17:00 截止 。
开展日期在 11 月 1 日及以后的展会项目 申报将于 202 5 年 12 月 10 日 17:00 截止 。
(以展会实际开展日期为准)
截止时间 前可撤回修改并重新提交, 截止 后不再接受申报或修改。
五、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资金,对经核实违反规定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邮 箱: jitpc @doc.js.gov.cn 。
附件: 1. 2025 年贸易促进计划重点展会 申报目录
2. 申报材料清单
江苏省商务厅
202 5 年 3 月 26 日
附件1: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重点展会申报目录
附件1: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重点展会申报目录
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