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 根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要求, 围绕 苏州 市 汽车整车、电子及零部件和电子元器件两 个细分行业(以下简称 “ 细分行业 ” ), 现面向全国 公开征集一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具体 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综合集成服务商
综合集成服务商应具有综合集成能力,能助力企业做好数字化改造整体规划 落地 。 申报单位需重点体现以下内容:
1. 拥有细分行业综合集成服务能力 , 申报时提供不少于 2 项综合集成服务案例 ,展现在相关领域的丰富实践经验。
2. 拥有完善的行业服务生态 , 具备咨询诊断、数字化解决方案 、 产品部署 和持续运维保障 等方面能力 。 实践过程中 ,能协同 “ 小快轻准 ” (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产品服务商进行改造工作。
(二) “小快轻准”产品服务商
“ 小快轻准 ” 产品服务商 应 提供细分行业所需的 “ 小快轻准 ” 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申报书应 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 提供 细分行业产品 或解决方案 ,申报时提供不少于 3 项 产品或解决方案,满足细分行业的特定需求 ;
2. “ 小快轻准 ” 产品 或解决方案 应聚焦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中提到的生产过程数字化、产品生命周期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决策管理数字化、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等 关键数字化改造需求。
(三) “链主”企业
“ 链主 ” 企业应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开放应用场景和技术扩散等方式赋能中小企业,助力 其核心业务环节的数字化转型升级。申报书应重点体现以下几点:
1. 企业属于细分行业龙头企业或占据产业链关键环节,能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供需等环节,在所属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的中小企业不少于 10 家;
2. “链主”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在技术赋能模式、供应链赋能模式、平台赋能模式、生态赋能模式、绿色赋能模式中择优选择一种服务模式进行申报;
3. 牵头或参与过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拥有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以及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相同等级荣誉称号。
二、基础要求
1. 申报单位须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其中,通信运营商等特定行业允许分公司参与遴选,但需证明其具有实际承担责任能力和法定缔结合同能力。
2. 申报单位应具备 在 本地 开展 服务 的条件和 能力 ,能够提供及时入企诊断和持续运维保障等服务。
3. 能准确理解《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 2024 年版)》(工信厅企业〔 2024 〕 56 号)等相关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
4. 技术团队健全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拥有 汽车整车、电子及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 细分行业 数字化改造咨询、诊断和改造服务经验, 具备完善的售前和售后服务能力 。
5. 能紧密结合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际需求,积极提供涵盖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数字化和业务数字化的深度上云上平台产品或服务,并能提供上述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案例(不局限于本市)。
6. 入选“链主”的企业应围绕本次试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带动作用,为试点范围内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支持,并在试点后期提供“链式”数字化转型案例。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有意向申报的服务商企业 ,请于即日起 登录 “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 http://szszh.jscaiicloud.com/home ) ”,认真 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 企业申报无须再提供纸质材料。申报入口于 3 月 20 日 17:30 关闭,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二)评审遴选
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评估其技术实力、服务质量和行业经验等方面情况。经专家评审后,将对 遴选 出的服务商名单进行公示 发布。
(三)动态管理
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 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实行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市工信局将根据服务商服务成效、企业项目实施成效等方面的情况,动态调整和补充 服务商名单 。
四、咨询电话
(一)业务支持
苏州市工信局信息化推进处 0512-68616227
(二)技术支持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张老师 15651101772
15366253659
附件1: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综合集成服务商申报书
附件2: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小快轻准”产品服务商申报书
附件3: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链主”企业申报书
附件4: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商注册申报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