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江苏省第五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补充中选产品的通知(二)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第五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三)》第三条中的有关要求,现对部分符合要求的企业产品信息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 年 3 月 11 日 -3 月 13 日 17:00 。
二、公示路径
登录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址: https://ybj.jszwfw.gov.cn/#/index ),进入“公告通知”模块查看。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采管理 - 公示期申投诉 - 添加反馈 - 选择“带量采购”类型,选择 “省第五轮药品集采补充中选公示(二)” 进行申诉并提交证明材料 ,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申投诉。
内容右侧:
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
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