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在苏创新创业,全力以赴做好太仓市2024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开展申报项目遴选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全市产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重点支持在我市10个重点产业集群和30条重点产业链开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创业的科技领军人才(团队)。
二、支持类型和条件
征集项目类型包括重大创新团队(未落户)、创业领军人才(已落户、未落户)、创新领军人才。
01重大创新团队(未落户)
主要支持在“1030”产业体系及八大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快速抢占产业制高点的人才团队。重大创新团队(已落户)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由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组成,至少3人。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引进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团队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研究成果居国际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团队核心成员应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3.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团队成员总股权占比不低于30%,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创新团队的成员应在引才单位担任高管或关键研发项目负责人及以上职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全职到岗工作,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5.项目总投入不少于1亿元,目前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重大创新团队创业类也可已获得社会融资不少于2000万元),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重大创新团队(未落户)项目应在获得重大创新团队认定资格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在苏州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
02创业领军人才(已落户、未落户)
创业领军人才分为已落户项目和未落户项目。
1.已落户项目主要支持既通科技又懂市场,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来苏州创业,对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优先支持全职创业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4)申报2024年第二批次项目的申报人应于2019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
(5)对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创业企业、国家级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人才学位可放宽到学士,或企业注册时间可放宽半年。
2.未落户项目主要支持拟来苏州创业的人才,优先支持海外人才和拟全职创业人才。基本条件应满足上述条件(1)-(3),并在获得创业领军人才认定资格后,于2025年6月30日前在苏州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
03创新领军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分为企业创新人才和高校院所创新人才,其中企业创新人才分设已落户项目和未落户项目。
1.企业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到苏州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领军人才。
企业创新人才已落户项目主要支持已来苏州创新的人才,优先支持海外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位。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2年以上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
(3)2022年1月1日后引进到苏州企业全职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引进手续正式到岗工作,引进后能为企业全职连续服务3年以上。
(4)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
(5)引才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②市级“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③市级以上创业领军人才企业(仅限获评时的企业);④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企业创新人才未落户项目主要支持拟来苏州创新的海外高端人才(定向组织),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博士学位。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回国(来华)或已回国(来华)并在苏州以外城市工作不超过2年。
(3)2025年6月30日前能全职到岗。
(4)到岗后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不低于6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期结束,薪酬不得降低。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或相当职务)及以上的高级研究人员;②在海外知名科技企业担任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高级研发人员等职务的高端产业人才。
(6)在海外连续工作满24个月(如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在海外知名企业工作,海外工作时间可以放宽至满18个月)。
2.高校院所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全职引进到苏州高校和科研机构领衔创新研究,有望进入产业前端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人才(定向组织),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博士学位。
(2)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引进前应具有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3)2022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苏州,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手续并全职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在就职单位服务3年以上。
三、遴选方式
1.申报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和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请登录太仓人才总入口(https://gccrc.tcrc.com.cn/#/details/kjlj)或登录人才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服务平台(https://zwfw.taicang.gov.cn/applications/tc-talent-integration/index.html#/),进入项目预申报系统,选择相应预申报类别,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和创新创业计划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所有附件材料均需为原件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申报重大创新团队(未落户)项目,请按照附件申报书模板填报。
企业填写完成后,由所在镇区初审后提交至市科技局人才科。企业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5月14日9时-5月24日17时,区镇主管部门审核报送时间:5月14日9时-5月27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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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区镇主管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申报遴选工作,根据有关程序,未参加遴选的企业无法参加2024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正式申报。
(二)申报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四)同一人才项目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且不得在同一年内连续申报。同一家企业本年度申报创新类人才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已经获得市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的单位,尚未通过验收的,一般不得重复申报重大创新团队。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已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五)具体申报要求以苏州市科技局通知内容为准。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科
53537560 53890680
申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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