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俊)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的通知》,我市名列其中,成为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今年5月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各市推荐的40个县(市、区)进行全面考核,经厅务会研究,决定命名南京溧水区、无锡宜兴市、苏州太仓市等27个县(市、区)为第一批江苏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据悉,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考核指标包括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河长制、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幅度和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幅度、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等37项。开展此项工作,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发展,不断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环保投入,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全力打好气、水、土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263”专项行动,构建城乡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助推“现代田园城 幸福金太仓”的愿景不断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