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市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敬宇,副市长陈磊出席会议。
会议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部署。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总体与国家、省、苏州市保持一致,时间为4月17日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通过开展全面自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回头看”检查四种方式实施。大检查主要内容将国务院15条硬措施与我市工作实际结合,细化分解为15个方面53项内容。其中:各级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分为4项内容。各镇(区)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分为4项内容。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分为6项内容。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分为4项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分为3项内容。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分为3项内容。其它方面还包括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劳动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等。
会议强调,当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