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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在行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实

来源 : 太仓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2-02

浏览次数 :16428

1月24日晚间,江苏省人民政府网发布《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根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4日24时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

太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太仓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反应、多次召开会议,全面部署,防控工作有序进行。我市各镇(区)、各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最严举措,细化落实各项联防联控措施,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市民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

太仓市卫健委

市卫健委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组和专家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全力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的力量配置,规范开展对可疑病例的监测、筛查、诊断治疗和处置工作。加大联防联控力度,强化防控工作人员培训和物资设备等储备,做到应备尽备。

市卫健委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疫情。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指导各地落实防控措施。将抓好防控、救治、宣传引导以及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管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太仓市交通运输局

1月24日20:00,市交通运输局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高速公路收费站疫情联防联控检查点的设置和运行。1月25日9:00,由交通、公安、卫健等部门安排执勤人员在苏昆太高速双凤、岳王出口对来自疫区的车辆进行检查,对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太仓客运站自1月24日11:00至1月25日11:00共检查人员1600人,未发现发热人员。

同时,太仓交运集团对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进行每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自1月24日11:00至1月25日11:00共对121辆车进行了消毒。


太仓市市场监管局

一、在全市辖区暂停活禽交易。23日,全市27个市场、70个活禽摊位全部暂停活禽交易,同时督促各农贸市场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交易场所的全面清洁消杀,并加强对活禽交易关停情况的后续监管检查。截至24日,共出动检查人员239人次,检查农贸市场82场次,停止活禽交易市场17个,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检查1次,检查农贸(花鸟)市场11个(次)。

二、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的商品和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第一时间向太仓全体药品零售单位发出通知,明确经营行为规范,提醒、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价格规定,依法销售防护用品。针对市场出现口罩短缺紧张的情况,及时与太仓各连锁大型药品零售企业联系沟通,要求及时组织货源,充足供应市场。对药店所售口罩等防疫用品进行价格检查,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检查药店138家,发现价格违法行为5起,均已立案查处。

三、加强餐饮行业监管。主要检查对象包括地锅鸡、柴火土灶、老鹅馆等以“活禽”为宣传特色的餐饮单位及承接较多集体聚餐的大型以上餐饮单位,检查中共发现9家餐饮单位存在活禽宰杀情况,均已整改。同时对餐用具清洗消毒、凉菜生食专间从业人员操作等环节开展检查,严禁经营野生动物、活体禽类。

四、做好投诉举报接处工作。1月24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共接处投诉举报19起,涉及口罩价格上涨、活禽销售等内容,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调查情况、拍照取证,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执法人员对药店内口罩等卫生防疫用品发放价格告诫书,责令药店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对1起涉及口罩价格违法举报已立案查处;对活禽销售举报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活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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