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深化乡镇政府配套改革,优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功能,创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全面提升全省780个乡镇的政府服务能力。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我省要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意见》提出,依法向重点中心镇精准赋权,可委托乡镇实施的执法权今后将真正“下放”。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则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各地将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依法赋予乡镇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相应的权力和职能。根据乡镇实际承接能力,把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或委托给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今年12月底前,省政府将依法制定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的具体办法,明确下放事项,确定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
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意见》明确,加强经济发达镇、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划,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构建城乡一体的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普遍推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代办制度。
促进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意见》要求,到今年12月底前,县级政府要重点围绕社会治理、扶贫济困助残等民生保障能力,制定公布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乡镇政府要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明确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完善购买服务招投标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提高乡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延伸覆盖,有条件的地区延伸至村(居),将乡镇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通道和运行数据接入全省“政务一张网”联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