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公示第五批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名单,我市共有16家企业上榜。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不断壮大,累计达193家。
财税〔2017〕34号文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一般5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一般150%)在税前摊销。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升级
1、立足特色产业抓培育
推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针对产业技术瓶颈问题开展创新,遴选关联性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集中攻关,促进相关企业规模发展、集约发展、前沿发展。
2、优化政策扶持抓培育
出台创新高地建设、大院大所专项等文件,落实高企税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鼓励企业打通产业链上下游,整合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行业组织等各类创新资源,加快发展。
3、依托创新载体抓培育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载体作用,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园区”的孵育模式,搭建公共科技平台,健全辅导与培训功能,对载体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4、强化帮扶举措抓培育
加快建设太仓“双创”综合服务平台和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汇聚创新资源,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