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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策宣讲团来太,为科技工作者解惑!

来源 : 太仓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18-09-28

浏览次数 :1561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奖励大会暨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帮助广大科研企业及人员及时掌握省级科技机制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等最新政策。9月26日,太仓市科技局邀请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同志来太举办了《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简称“科技改革30条”)专场解读会。

在8月28日举行的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暨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江苏发布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这一系列新政良策力度大、亮点多、含金量高,具有明显的突破性、前瞻性、务实性,积极为创新创业“松绑”。

本期活动邀请了江苏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孙峰主任和姜玮副主任,两位专家为科技工作者详细解读“科技改革30条”总体政策以及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政策及会计操作实务。

会上,孙峰主任进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简称“科技改革30条”)总体解读,孙主任首先从政策的起草背景及过程讲起,并理性分析制约我省科技创新的主要体制机制问题。深化科技改革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当务之急。对此,中央有要求、我省有部署、改革有需要。

孙主任认为改革科研管理机制,扩大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自主权,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不仅是当前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广大科技项目承担负责人应当知悉的重要事项。

18号文新规表示,对于省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不超过专项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

·500万元以下部分不超过30%;

·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部分不超过25%;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20%。

江苏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姜玮副主任围绕会计核算制度/准则、科研项目经费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常见问题、科技项目结题审计四大板块进行“科技改革30条”——省科技项目经费使用会计操作实务政策解读。

会上,姜玮副主任特别强调了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 (最新);科技项目经费来源、科技项目经费开支、项目实施期内年末收支结转;开票问题、税务处理、合作单位之间转拨、开支方面问题;以及结题审计程序、审计机构选择、不能通过财务验收的行为。

本次解读会主要聚焦“改革科研管理机制、扩大科研院所及高等学校科研自主权、推进科技产业融合发展、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等四个方面,积极为创新创业“松绑”,以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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