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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

来源 : 姑苏人才计划服务网

发布时间 :2021-01-13

浏览次数 :15096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16〕9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组织人员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1.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软件和集成电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

4.各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推荐重点为各地具有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各地每年重点推荐企业不超过10家。

二、申报对象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优秀人才;

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苏州市2020年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可在市人社局网站或申报系统下载查阅);

3.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企业法人不在申报对象范围之内。

三、申报受理

1.申报时间

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

2.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或“姑苏人才计划服务网”(姑苏人才计划网上申报),进入申报系统页面,按要求完整填报企业及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2)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

(3)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提供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领军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股东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公示文件无效);

(5)重点产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

(6)各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需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意见(另附表注明公司规模、行业领域、推荐理由等,详见附件2)。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

(5)工资薪金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三类: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人薪资发放明细(在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并保存后可下载电子表格,经由本人签字、企业盖章后扫描原件上传);工资薪金银行流水。以上三类材料,入职满一年的请提供申报当月往前连续12个月的证明材料;入职不满一年的请提供入职月起至申报当月的证明材料。

(6)《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当地主管部门盖章后有效);

(7)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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