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高新区科技局,科教新城经发局,沙溪镇社会事业局,各镇科技人才科(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工作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大两提一进”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现将2021年太仓市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科技副总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航空产业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人才。
(二)工作定位及主要职责
1、工作定位:以产学研合作为依托,面向我市企业设立技术副总或副总工程师兼职岗位,从国内一流高校院所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强化创新管理,提升创新能力。
2、主要职责:在推动合作研发项目实施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积极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帮助企业进一步拓宽产学研合作渠道、引进和培养技术创新人才、强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完善企业技术研发体系。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报企业应为在太仓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才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
2、申报人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
3、申报人现工作高校院所的所属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