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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3年度太仓市产学研联合攻关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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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10

浏览次数 :1301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临沪科创产业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太政发〔2021〕2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临沪科创产业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太科字〔2022〕16号)文件内容,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活跃创新要素市场,现开展2023年度太仓市产学研联合攻关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补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学研联合攻关

推进本市企业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围绕科技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柔性人才引进。产学研合作项目按照实际发生经费的20%给予资助,最高50万元。

(一)申报条件

1. 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

2. 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许可)等具有实质性内容的产学研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与实施期须满足2021年1月1日(含)以后。

3. 经过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

4. 付款金额须在10万元(含)以上。

5. 一次性资助,往年已获资助不再重复补助。

(二)申报材料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两份,需加盖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申请单位提供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许可)合同,并提供付款凭证和发票。

二、国际科技合作

推进国际科技合作,鼓励在太外资企业申请中国专利,实施技术成果的本土化、产业化。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按实际发生经费的30%给予资助,最高30万元。

(一)申报条件

1. 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

2. 申请单位需提供与外方(非关联方)签订有明确的技术开发、转让(许可)等实质性内容的合作合同(协议)并提供付款凭证或发票,合同(协议)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合同签订日期与实施期须满足2021年1月1日(含)以后。

3. 合作文件规范严谨,签字盖章齐全有效,有明确包括各方职责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信息。不支持关联公司间的合作项目。

4. 一次性资助,往年已获资助不再重复补助。

(二)申报材料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两份,需加盖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与外方签订的合作合同(协议),包括中文翻译件;

3. 付款凭证或发票。

三、申报方式

1. 各区镇科技部门负责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初审。各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材料经受理后,一律不予退回和重报。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并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为简化项目申报流程,采取网上受理方式。申报单位在太仓市双创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tcscypt.com)中进行申报。在线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有附件应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四、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业务科室:成果转化与科技合作科

联系人:李寅桦

电话:5352263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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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各区镇项目汇总表(产学研联合攻关)

2、2023年各区镇项目汇总表(国际科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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