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条件
独角兽企业
❖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成立时间在2008年及之后;
❖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估值超过10亿美元。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获得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形成标志性“首台套”产品等,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平台建设的企业,估值可为7亿美元以上。对具身智能、量子计算、脑机接口等新赛道企业,经专家评估论证,根据其科创属性、市场认可度等情况,估值要求可适当放宽。
潜在独角兽企业
❖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
❖2020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不小于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2015~2019年成立且估值超过1亿美元。
组织推荐要求
❖企业推荐按属地化原则,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统筹县(市、区)科技局以及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企业填写《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1),并以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简装成册。
❖对曾经入围江苏独角兽企业(不含潜在独角兽企业),直接纳入今年的独角兽榜单(不包括搬迁、经营不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只需填写《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无须提交佐证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所辖县级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由各县级市(区)填写《汇总表》,于6月5日前将省独角兽企业相关材料(含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至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服务部。
报送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6室
联系方式: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服务部 65156915
其他市县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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