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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的通知

来源 : 太仓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19-09-12

浏览次数 :16935

各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苏州经济高质量平稳发展,根据《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进一步扩大内需市场的若干政策》(苏府办〔2019〕155号)和《苏州市支持高新技术领域核心技术产品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19年度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拥有较强实力的研发人才团队,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超过15%;

  3.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版)》;

  4.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原始性创新或重大技术创新, 解决产业领域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有一定技术壁垒,达到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

  5.申报单位为保护核心技术采取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至少拥有发明专利3项以上(含3项);

  6.核心技术产品应有核心技术支撑;

  7.核心技术产品已形成市场销售,具有较高的毛利率,销售增长情况好。

  二、组织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面向苏州大市范围组织,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利评估、综合评判等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目录》。每个企业限报一项核心技术产品,具有相同核心技术的产品可以作为同类产品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并提供下列材料。对于涉密信息,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1.《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申请书》

  2.《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

  3.必备的附加材料:

  (1)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2)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应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3)产品采标证明;

  (4)由省辖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5)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6)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文件。

  4、其他辅助附加材料,由企业视情况提交。如:用户使用意见(报告)、产品图片(照片)、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四、材料报送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信息表为通用格式,申报单位应填写基本信息、技术及效益情况,其它无内容填写的表格中可填“0”或“无”),申报指南代码:510001,并上传《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申请书》、《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逐级推荐,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五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序简装装订成册。

  2.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17:00。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10月16日17:00前将项目汇总表及纸质申报材料汇总提交至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评估科(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1号楼),节假日不受理。

注意:太仓地址材料接收日期截止10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2.各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企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同时,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予推荐。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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