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太高新委发【2018】35号《太仓高新区关于加快创新驱动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政策(试行)》、太高新委发【2018】36号《太仓高新区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试行)》、太高新委发【2018】37号《太仓高新区关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政策(试行)》,太高新委发【2018】38号《太仓高新区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的若干政策(试行)》、太高新委发【2018】39号《太仓高新区树立行业品牌标杆助推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政策(试行)》,现开展2018年度高新区科技局相关奖励政策的申报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高新区科技局,科技局汇总后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上报管委会。奖励申请单位将接受信用审查,拟奖励项目按程序要求在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科技局通知相关企业办理发放奖励资金的相关手续。
二、申报材料
申报奖励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太仓高新区科技局相关奖励政策兑现实施细则(见附件),按涉及的每一类项目准备申请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三、其他事项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奖励联系及接受方式:
材料交送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88号高新区管委会3楼
知识产权、科技创新、高企--科技科:53595115,303室
人才创新创业 --人才发展科:53595055,307室
名牌标准、商贸发展--服务业科:53595056,301室
附件1:太仓高新区关于加快创新驱动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
附件2:太仓高新区关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
附件3:太仓高新区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
附件4:太仓高新区关于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
附件5:太仓高新区树立行业品牌标杆助推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
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