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太仓高新区党委和管委会,科教新城、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人才办、苏州市科技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实施“海鸥计划”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9〕5号,以下简称“海鸥计划”)精神,现组织开展2019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布置如下:
一、申报要求
“海鸥计划”是指通过打破国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坚持以用为本,充分体现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自主权,以契约管理为基础的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方式。
(一)申报对象
1.外籍专家;
2.尚未取得外国国籍,但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定居的人才。
以上对象需以柔性方式在我市用人单位主持或参与实质性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太仓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以及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2.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明确每年在太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柔性引智采用阶段性全职在太工作方式的外籍专家,合同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资助范围:
1.已全职在苏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
2.已获得苏州市级(含)以上其他人才计划支持的海外人才;
3.同一企业(集团)中不同子公司(事业部)间的人才派遣流动。
(三)申报类别
1.战略科技发展类人才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我市优势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等我市先导产业的科技创新需求,支持引进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海外人才及其团队。
2.产业技术创新类人才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海外人才及其团队。
3.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人才
围绕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对华友好的海外人才及其团队,推动我市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海外人才及其团队。
4.农业与乡村振兴类人才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的海外农业人才及其团队。
二、资助标准
“海鸥计划”采取事后补贴方式。以引智对象所作贡献为依据,按照绩效择优补贴,分为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和不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两大类,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1.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的,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计税工薪应高于5万元。工薪5万元(含)以上,10万以下的,按工薪的25%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工薪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按工薪的3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工薪20万元(含)以上的,按工薪的35%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60万元。高端外国专家按工薪的60%进行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100万元(具体标准见附件1)。
2.不在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的,按国际旅费、零用费、生活费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