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更趋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根据《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苏科规〔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我市2023年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周期及对象
1、评价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评价对象:我市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众创空间信息化平台”网站(http://www.szzckj.org/),进入“2023年备案/绩效评价”栏,按要求如实填写《苏州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各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将推荐函、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
3、项目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26日9:00-9月22日17:00,太仓市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6B2005市科技局。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出申请,由所在地科技局在网上审核后推荐上报。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正反面打印、书本式装订方式。各市、区科技局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四、联系方式
太仓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
高新科 53593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