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高新区科技局,科教新城经发局,沙溪镇社会事业局,各镇科技人才科(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太仓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太政办[2020]35号)、《太仓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太科字[2020]30号,下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全市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季度监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全市各孵化器应重视季度监测工作,如实填写《太仓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季度测评表》(见附件),纸质件盖章后两份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科、一份送至所在区镇科技管理部门,电子件发送至邮箱tckjjgxk@126.com。
2、孵化器季度监测工作遵循自愿原则,未按要求完成季度监测工作的单位,将取消2020年度绩效考核资格。
二、时间安排
2020年孵化器季度监测工作纸质材料截止时间见下表:
监测时段 | 截止时间 |
2020年一季度 | 2020年5月15日 |
2020年二季度 | 2020年7月15日 |
2020年三季度 | 2020年10月15日 |
2020年四季度 | 2021年1月15日 |
三、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科 53523295
港 区 53187827
高新区 53595115
城厢镇 53571491
沙溪镇 53220302
浏河镇 53612698
璜泾镇 53817293
双凤镇 53432237
附件:《太仓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季度测评表》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