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社保基金集中支付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太仓市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展社保基金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通过10个月的推进,目前社保基金运行平稳,支付速度加快,达到预期改革效果。试点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试点工作覆盖面广。综合考量各险种不同特点,在全部21个险种中选取了失业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和土地换保障等三个作为试点,反馈结果全面、科学,为后续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支付方式力求创新。在社保基金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中,同时尝试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以相对成熟的直接支付方式为基础,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确保支付环节安全可控;同时创新采用授权支付方式,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是江苏省内首家成功实现社保基金授权支付上线的单位。
三是支付流程有效简化。实行社保基金集中支付后,社保基金从财政零余额账户或从社保经办机构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给个人,减少了支付环节,提高了支付效率,有效解决了资金收入与支付业务涉及多个账户,速度慢、环节多等问题,防止了社保基金沉淀,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下一步,太仓市将继续稳步推进社保基金集中支付改革。在前期试点险种的基础上,继续贯彻“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扩大基金险种范围,逐步完成全部社保基金集中支付。